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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

发布日期:2021-09-06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一、评审对象

具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2019级,2020级高职高专学生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2020-2021学年全部成绩合格。

2、学科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%

3、德育考核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%

4、至少获得两项荣誉,至少一项为校级以上荣誉。

5、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。

三、评审细则

1、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采取综合成绩评定奖学金,计算方法为:

学科平均成绩=学年所修所有课程/课程数量

德育考核成绩计算方法


参与

获得荣誉

班级活动

2

4

院系集体活动

10

15

校级集体活动

5

10

市级集体活动

10

20

省级集体活动

30

60

国家级集体活动

50

100

综合成绩=学科平均成绩*60%+德育考核成绩*40%

4、如出现并列,优先选取学科成绩优势学生

四、举报监督

学生须如实提供评审所需的各项材料。如后期发现弄虚作假,院系将取消其参评资格,给予相应的处分,并将作假行为录入诚信不良记录。

投诉受理人:冯雨 电话:0392-3272207 18272533998(微信同号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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